2020年起全面推进绿色产品认证工作

2019-12-26

近日,经浙江省人民政府同意,浙江省市场监管局、省发改委、省经信厅、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自然资源厅等十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绿色产品认证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加快完善全省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工作方案,2020年起在全省全面推进绿色产品认证工作。


这是全国第一个省级层面出台的绿色产品认证政策意见,营造绿色发展环境。


加快绿色产品认证统筹推进


统筹考虑资源环境、产业基础、消费需求、国际贸易等因素,按照统一目录,统一标准,统一评价,统一标识的方针,制定实施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建设方案,将现有环保、节能、节水、循环、低碳、再生、有机等产品整合为绿色产品,实现一类产品、一个标准、一个清单、一个标识整合目标。


加大绿色产品认证政策融合


坚持走绿色发展之路,聚焦绿色产品供给能力建设。


鼓励绿色产品标准创新


大力支持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绿色产品标准研制,组织相关方对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等进行评估,适时纳入绿色产品评价标准清单。


支持企业开展绿色产品认证


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产品认证企业参与“品字标”品牌创建,创建省级企业研究院等。

鼓励省优秀工业新产品(新技术)、名特优农产品、装备制造业首台(套)产品参与绿色产品认证。


协同推动绿色产品采信互认


研究建立绿色产品认证与绿色制造采信互认机制,相互采信已有的认证或评价结果。


对获得绿色产品认证的企业,优先支持创建省级或国家级绿色工厂;对获得国家级或省级绿色工厂的企业,鼓励实施绿色产品认证。


协同推进绿色建材评价标识与绿色产品认证采信互认,探索与其他涉绿产品认证评价活动的采信互认机制。


加大绿色产品示范应用力度


对通过绿色产品认证的企业,直接纳入浙江“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符合“浙江制造精品”条件的,直接纳入“精品”目录。


支持绿色产品生产企业与国内知名商业零售终端企业进行对接合作。


加强绿色消费与宣传推广


探索开展绿色消费积分制度,鼓励消费者在日常消费中自觉选择节能、环保、绿色、可循环产品,逐步形成绿色消费的激励链条。

 

建立绿色消费与个人绿色消费信用的有机结合。全面推进公共机构带头绿色消费。


加强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相关政策解读和宣传,推广绿色产品优秀案例,传播绿色发展理念,引导绿色生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