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门”后又被罚344万,由此看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性

2018-07-20

近日,长春长生因为“狂犬病疫苗”造假而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一波未平一波又起,7月15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长生生物子公司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违法违规生产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的通告。通告指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长春长生开展飞行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生产存在记录造假等严重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行为。次日,长生生物宣布,长春长生对有效期内所有批次的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全部实施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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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长生生物(002680)发布公告称,其子公司长春长生收到了《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书指出,长春长生生产的“吸附无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批号:201605014-01),经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检验,检验结果【效价测定】 项不符合规定。其对该公司做出了三项处罚决定:没收库存的“吸附无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 186支;没收违法所得858840.00元。处违法生产药品货值金额三倍罚款2584047.60元。罚没款总计3442887.60元。

对于处罚结果,长生生物在公告中表示,此次处罚将会对公司2018年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对于此次事件的发生,公司感到十分的自责和愧疚,在此向广大接种人群和投资者表示深深的歉意。目前,公司百白破生产车间已经停产,公司正积极研究百白破组分疫苗以及以此为基础的多联疫苗。

目前,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收回长春长生《药品GMP证书》(证书编号:JL20180024),同时长春长生已按要求停止狂犬疫苗的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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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的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到人们的健康和生命,药品是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证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这些事件不仅反映了药品安全方面存在很多问题,更重要的是对人民的生命造成了损失,这是无法估量的。

不仅是药品,我们日常吃的食品,穿的衣服等等这些产品的质量安全都是不可忽视的, 为保障产品质量安全,企业应该以更高的起点,加强产品实现过程的质量检查和质量监督,从根本上杜绝质量安全问题,保证产品质量安全就要对产品进行合格检测,做检测就找质佳。